什么是科幻小说?

科幻小说三要素分别是“逻辑自洽”、“科学元素”,以及“人文思考”,科幻小说就是一种以科学幻想为背景创作出来的小说类型,并且这种科学幻想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作为基础的,这种小说题材起源于西方国家。

科幻小说三要素之一的“逻辑自洽”讲求的就是在小说创作过程当中,所涉及到的科学依据与理论是前后相通,不会出现自我矛盾的地方。“科学元素”则是一篇科幻小说的创作基础。而“人文思考”代表的则是科幻小说所具备的一种思想升华,它能够让读者在读完一部科幻小说作品之后,引起深层面的思考。

现如今,我国的网络上面也充斥着一些网络科幻小说作品,但是这些作品往往还不能够称得上是真正的科幻小说,因为这些作品有着统一的问题就是缺乏科学理论作为依据,这一类小说应该被称为是科学奇幻小说,而并非是科幻小说。一些流传度比较广泛的科幻小说作品有《入海之门》、《太空序曲》,《接触》,以及我国国内科幻小说家刘慈欣创作的《三体》系列。

感谢知乎推送问题,这个问题本身是没有对错的。

但我个人更加偏向于老师的观点。以下文字出现在我之前的一个答案里。

玛丽雪莱写了第一部科幻小说,今天,如果抽离出写作背景,我们再看她写的《弗兰肯斯坦》,也就是第一部科幻小说,这是一种介于Cult风和哥特文学之间的东西。

弗兰肯斯坦是一个科学狂人,立志于复活死人。他在墓地里挖出新鲜的,能用的尸块,把它们用铁丝拼缝成一具完整的人体。弗兰肯斯坦将一段铁丝从尸体身上接到屋外,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一个闪电顺着铁丝电击了拼凑出的尸体,它就一下子活了过来……

墓园、尸体、恐怖、超自然,这些都是哥特文学特有的元素。而死尸复活这种故事,也更像一种博人眼球的猎奇。

但它依旧被定义为一部科幻小说,而非浪漫主义文学或是哥特文学,这是为什么呢?

玛丽雪莱的成长时代正值第二次科学革命,出生在英国的知识阶层家庭,父母都拥有独立的维基词条。在成长过程中,她耳濡目染接触到的,是物理、化学、生物的重大理论的突破,高速地改变人们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

《弗兰肯斯坦》不同于过往文学作品,正是因为它建立在一个实验的基础上。

博洛尼亚大学的伽伐尼在实验时电击死青蛙的神经时,发现青蛙的肌肉出现收缩,提出了动物体内存在”动物电”,在神经与肌肉之间传导刺激。而他的外甥在这个基础上更近了一步,直接将同样的实验应用在死囚的尸体上,通过电击尸体,让死尸的眼睛睁开,肌肉运动。

这两个实验发生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而《弗兰肯斯坦》的成书年代是1818年左右。在当时看来,“动物电”与“死而复生”都是最前沿领域的科学研究。受实验的影响,玛丽雪莱把那个时代的基础科研命题——“电与生命”之间的关系继续推演了下去,用雷电复活了一个死人,并且让他在人类社会里生活。

这样的生命究竟能不能称为生命?他具不具有人类的基本权利?他如果生育又会带来什么样的问题?玛丽雪莱通过弗兰肯斯坦创造的“怪物”的遭遇一一讨论了这些问题。

她的小说诞生于当时代的科学前沿实验,并且具有现实的人文意义。所以,如果说真的有一些标准,界定区分科幻与非科幻,那么我更加倾向于以下这三条:

1、具有科学审美,或者说是技术审美。

科幻小说并不能都有严谨的逻辑链条,和对现有科学原理的完美阐述,但它得具备科技审美。

我想,这一条就是“I know it when I see it”的来源。玛丽雪莱成长于在科学革命的英国,父母是学者都具有独立的维基词条,成长环境的熏陶让她具有科技审美,并有意无意地把这种审美带入了她创作的作品中。

审美是世界上最难明确的东西,我无法告诉你科幻小说里哪条线,哪些桥段具有了审美的价值;哪些故事又不具备科学审美,伪科学不严谨又逻辑不通,但我相信隐隐一定有一条准则,准则之上,是对科技的敬意,读者能够感受到其中的美

科幻中,人与未知的相遇的时刻,有一个专属的词语来概括:Sense of Wonder.科幻是探讨未知的故事,即现实中尚未发生的事情。无论是对客观世界的极度演绎,诞生出了“未知”,还是作者凭借一己之力塑造全新的一个世界,未知,是科幻最吸引读者的一个部分。

3、对人,具有现实意义

小说通常描写的是“个人”的命运,而科幻小说,则偏爱描写“人类”的命运,这两者都是具有人文核心的,对于“科幻小说/科幻电影”这个偏正结构的词语来说,首先它还是“小说/电影”,核心还是人。

最后,我并不认为“科幻”小说一定是科学的,但是说它与科学没有半毛钱关系,也是有失公允的。介于题主是为了孩子的教育才上知乎这么一问,我认为对一切事物的定义采取不封闭,可能更利于美好人格的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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