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风十一人陈瑶演的谁姿是个什么样的人?

文/竹英“等你什么时候把我的英文名写对,再来谈这个问题也不迟。还有你的牙套,一把年纪箍牙,忒不顺眼。”这是原著中顾清俞对展翔的真实想法,当然她有足够的修养面对这样追了自己十多年的追求者,而且非常尊重自己,她没有把心中这段真实想法说出来。展翔对顾清俞一见钟情,他追求了顾清俞十几年。在现实中,展翔连顾清俞的一根手指头都不敢碰,他尊重她。顾清俞也不讨厌他,面对那样一个恋着自己多年而且又尊敬自己的男人,换了谁都讨厌不起来。顾清俞也不是没有拒绝过展翔,像她这样的我行我素的女人,其实十个男人见了,起码有九个绕道,偏偏只有展翔上赶着来,而且这一追求就是十多年。其实展翔后来差一点点就追到了顾清俞,那个时候的顾清俞已经松口了,但是展翔却已经移情别恋了。农民出生变暴发户顾清俞的父亲是中学语文老师,她自己更是从小到大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而且名校毕业,现在是外企高管,二十几岁就能自己买房,她作为女人在事业上能够做到这一步也是非常成功的。展翔非常有钱,他的父母都是老老实实的农民,没什么文化,展翔自己也没有读过多少书,他的成功得益于他年轻时候的投机取巧和胆大。展翔十几岁就出来到社会打拼了。他十六岁就拿着打工的钱买认购证,拼钱凑钱借钱几乎投入了全部身家在上海买下了一套两居室。随后开始了他的炒房生涯。借鸡生蛋,以租养贷,那些套路他玩得很转。别人辛苦一世挣下的一套房,他买进卖出,一套的差价便抵得上十年工资。基本都在浦东,以世纪公园为轴心,方圆三公里之内,高中低各个档次都有。有别墅,也有动迁小区都有他的房子。那些年房价疯涨,限制又少,胆小的人一动不动,看着人民币变橘子皮,胆大的人吃到撑死,打个嗝都全是铜臭。展翔自然是后者。亏得后来限购了,否则还不停。房产证一堆拿在手里,扑克牌似的。房子是真金白银的,跟它相比,银行里那些存款就不值一提了。顾清俞家小区也有展翔的房子,最开始也不是看上房子,而是为了近水楼台先得月能够更好接触顾清俞,追求她在这买下房子。但是在顾清俞的父亲和顾清俞自己眼中,展翔是一个从头到尾的暴发户,像他们这样的文化人骨子里的清高是看不起展翔这样没文化的暴发户的。其实展翔也知道自己是暴发户,没什么文化,所以他为了配得上顾清俞,做出了很多改变,只要能够用钱改变的他愿意不惜一切代价。他请高价请私教教自己英语,钢琴,让自己看起来更有文化,也更加有气质,而不是一个暴发户,这一切都是为了迎合顾清俞。但是他本就不是这方面的料,他学了很久的英语,连顾清俞的英文名也写错,他学了很久的钢琴,可惜还是只会弹小星星。他知道顾清俞喜欢的初恋是一个学习优秀,有气质,出身好的男孩,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顾清俞一直没有等到他,他一直让自己努力配得上顾清俞,希望有一天能够打动她的心。在原著中展翔非常努力追求顾清俞,而且非常努力向顾清俞证明自己配得上他,对此原著有这样的一段话:她与他干杯,一饮而尽。是好酒。应该价格不菲。他把保姆房改成酒窖,光线通风温度湿度都做了处理,存放来自世界各地的名酒。酒窖装修花了上百万。红酒架更是专程从法国运来的。他把这些告诉她,以证明他很有品位。然而在她看来,反而更坐实了“暴发户”这一点。从这段话可以看出,无论展翔多么努力地证明自己,但是在顾清俞的眼中他始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暴发户,比不上自己回忆中美好的初恋。嫁给初恋最后发现是个瘪三冯晓琴看了她几秒,按捺住,不怒反笑:“阿姐心情不好。我能理解的。喜欢了半辈子的男人是个垃圾瘪三,混得比我们这些乡下人还不如。心情怎么会好呢?”顾清俞有一个喜欢了二十多年的初恋,那人是她的小学同学,她之所以单身到三十六岁一直未将自己嫁出去, 就是因为她一直在等当年的初恋。爱情可遇不可求,有些人究其一生都未遇到一个让他心动的人,在长大后不自觉地算计得失嫁给一个适合结婚的人,而嫁给爱情又是多么奢侈的想象。但顾清俞不仅仅遇到了爱情,还嫁给了爱情。这一生能够拥有爱情,最后嫁给爱情,顾清俞是幸运的。但同时她也是可怜的,因为在这份爱情中其实对方早就变了,只有她还在原地傻傻等待,不愿醒来。他们的结婚是因为一场‘皮肉生意’,顾清俞为了买房假结婚遇到了她苦等了二十多年的初恋施源。当初展翔听说顾清俞要结婚买房,一时间急了。“别找别人,跟我结婚吧,两个月后再离。我不收中介费。”顾清俞打趣说:“你名下那么多房子,还是限购。”“只要你答应,我明天就全部卖掉,一套不剩。”很快,他又发过来。顾清俞还是拒绝了展翔,去见中介介绍的那个人,结果一见竟然是她苦等了二十多年的初恋。最后顾清俞还是没有买房,但是她结婚了,嫁给了初恋。他们之间的婚姻,一个为情,一个为钱。婚前施源要求做财产公证才答应结婚,其实顾清俞不在乎这些,甚至她希望这一切都可以以假作真,虽然签了合同,但是在她心中她希望这是真结婚,而且她自己也将这场婚姻当真结婚对待的。而施源只是拿走了合同上他应该拿到的钱,他之所以要婚前做财产公证,一方面是真的把这件事当成工作,公事公办。另一方面他知道顾清俞对自己的情谊,而且顾清俞看他的眼睛还是二十多年前看他的样子,可是他早已不是二十多年前那个耀眼的少年了,为了自己最后的那点尊严,他要做财产公证。在这份感情中从头到尾都在装傻的是顾清俞,只有施源是清醒的。顾清俞甚至知道施源和莉莉有了孩子,而且在他们结婚之前莉莉还亲自找上了门。顾清俞早就见过莉莉,当时施源也在场,他介绍莉莉只是他的邻居,他隐瞒了真相,顾清俞那么聪明很明显就看出了两人关系不寻常,但是她还是接受了,忍住了。后来莉莉找上门,说自己很爱施源,也怀了施源的骨肉。那瞬,她忽对施源生出几分怨恨。是他,将她置于这般尴尬的境地。让她在这满身鱼腥味的俗气女人面前,咄咄逼人得莫名其妙。那些平常不屑到极点的场景,两女争一男,原配斗小三,争风吃醋鸡零狗碎,此刻落在自己头上。偏偏对手还是那样的女人。“你想要什么?”竟又像是鬼使神差,生生要把这戏份做足。脸上没一丁点表情,望着这女人,有些嘲弄地:“你想要什么,直说。”她想有一个上海户口,因为她想要这个孩子。这要求刁难得很,其实也是摊牌,施源的骨肉,顾清俞当自己没听懂。说:“寻个上海男人,户口不久有了?”她公司保卫室有个鳏夫,五十来岁,无儿无女。“房子有两套,一套虹口,一套浦东。比施源有钱得多。长相不显老,除了眼睛有点斜视,讲话大舌头,总体还不错。”她把话说得促狭无比。做好这女人发疯发狂的准备。可是她没想到,莉莉居然答应了,最后嫁给了那个男人。其实在结婚之前,顾清俞就知道施源早已不是当初她记忆中那个施源了,二十多年的底层生活足以改变一个人,足以将从前的高贵和优秀彻底粉碎。可惜顾清俞却好像活在梦中一样,她等了二十多年,什么会轻易放弃,她还是嫁给了他。他们婚后的生活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幸福,她小心翼翼地讨好他,可是却什么也无法弥补这些世俗的差距,也无法承认这个人其实早就变了。最后他们离婚了,是施源提出的。两个月的婚姻,跟当初的合同上写得一模一样,顾清俞很失望,也很失落,她始终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嫁的男人并没有那么优秀,也没有记忆中那么美好,他们之间的差距早就在时间里拉开了,唯独只有她还活在记忆中。别人骂施源是瘪三,她生气,愤怒,却也无法安慰他那受伤的自尊,她的安慰反而更加显得他的无用和不配。她心里苦,不愿承认,最后也只能放手。离婚后的两个吻离婚后的顾清俞心情非常不好,她常常去找展翔喝酒聊天,诉说心中的苦痛。不知不觉有一次他们谈到了冯晓琴,那个时候冯晓琴已经和展翔一起开养老院了,展翔对冯晓琴也要有了更深的了解,就是那天晚上他们之间有了第一个吻。那是一个蜻蜓点水式的激情挑逗的吻。顾清俞一直是不喜欢冯晓琴的,偏偏那天晚上展翔说冯晓琴是个好女人,展翔用了‘好女人’这三个字描述冯晓琴,他知道顾清俞不喜欢听。说了句“女人何苦为难女人——”顾清俞那晚耿耿于怀的是施源,心情差到极点,听他这么说,忍不住出言讥讽:“男人是不是看到有点姿色的女人,是非观就没了?”他道:“谁说的?你这么一个大美女在我眼前,可我看到的只是一身正气!你以为你是凭美貌打动我的吗,错!是人格魅力,是你发自内心的正能量!姿色算什么,我更看重知识(按:沪语“姿色”与“知识”谐音)。”他老娘时常骂他,“除了一张嘴,你还有什么?”他暗自叹气,脸上反更贼忒兮兮。没提防顾清俞忽的凑近,在他脸颊亲了一下——其实只是蜻蜓点水,略碰了碰。他惊得呆了,触电似的,朝她看,倒像是被轻薄的神情,“你——”。那一晚顾清俞喝醉了,那个吻有些激情挑逗,也有些女人之间的小心眼在里面当时展翔非常意外,因为他毕竟追了顾清俞十多年,有些绝望放弃了,但是他没有想到这个时候顾清俞竟然对他做出这样的举动,展翔当时呆住了。事后展翔懊恼得想撞墙,该立刻回吻过去才是,人家女同志一个结结实实的翎子豁过来,他接不住也就罢了,竟连个动作都没摆。丢人丢到家。后来他仔细想起那晚的那个吻便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了。锦上添花不能够,承上启下也做不到,反像是地上冷不丁冒出的一块石头,让人打个趔趄。他说“晓琴是个好女孩”,本也是随口一说,放在平时,倘若她听得不爽,他便也打住了。那晚也不知怎的,脸上是笑的,神情也是嬉皮,偏嘴上就是不停,到后来竟像是下结论了,斩钉截铁的口吻:“真的,她真是个好女人。”顾清俞也没生气阻止,顺着他的话问她哪里好了,没想到接下来他竟然像打开了话匣子一样,说出了很多顾清俞在养老院的事情,尤其是救火那件事。“我觉得,”顾清俞缓缓道,“你好像有点喜欢她了。”“没有,”他很肯定地摇头,“——她再好,我还是喜欢你。喜欢得不得了,一生一世都喜欢。前世欠了你的。”这竟是他第一次正面向她示爱。没有调侃,一脸正色。连用了三个“喜欢”。却是这么一言难尽的氛围。上海话叫“有点妖”。他从她脸上看不出是喜是悲。那瞬他想,告白应该也是有保质期的。口温三十六度七,封闭又潮湿,正是适宜细菌滋长的环境。嘴里含得久了,话还是那句,出来却变味了,不是那么回事了。听着竟想笑了。女人的第六感是非常准的,顾清俞感觉到了展翔对冯晓琴的好感,但是展翔却说自己喜欢的是她,可能展翔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他已经慢慢喜欢上了冯晓琴。如果说他们之间的第一个吻是酒后乱迷的失态,是女人的那种斗气小心思,那么第二个吻就是顾清俞故意设计为之的。她和施源离婚后没多久,施源赚到了买房子的钱,而且他的一位叔公给他父亲留下一大笔遗产,他母亲去世了,他准备离开上海,去加拿大,临走之前,他请顾清俞吃了一顿饭,在外滩的一个高级饭店吃饭。最后,他劝她找个好男人,“否则就算距离一万多公里,隔着太平洋,我也会定期飞回来敲打你的。”这话作为结束语,介于开玩笑和真情流露之间,是很妥帖的。煽情得恰到好处,也不落俗套。临走前,顾清俞近乎一惊一乍地叫起来:“哎呀,我们还没有一张合照呢!”他看到这个女人遗憾得有些夸张的神情,忽然意识到她比自己想象的更加孩子气。他总觉得她随时会哭出来。虽然她掩饰得很好,像个处变不惊的女强人。他现在知道了,他损失的不止二十年。突然心口莫名的悲伤如潮似水的涌来,可惜偏偏一切都无法挽回了,最后他们让侍者拍了一张合影,那是除了结婚照之外他们唯一的一张合影,应该也是最后一张合影了。随后顾清俞发了一个朋友圈,一个她屏蔽了所有人,只有展翔能够看到的朋友圈。朋友圈的照片就是她和施源的合影,配文是‘愿各自安好’。这个朋友圈暗示已经很明显了,而且她也将地址显示上去了。和施源吃完饭,顾清俞去附近酒吧约了李安妮喝酒,半个小时候展翔就到了酒吧附近,顾清俞最后坐着展翔的车回去了。顾清俞一上车,展翔就给了顾清俞一个吻。一路上他都在想,等到了家,她会不会留他。喝杯咖啡或是喝杯茶什么的。吻是开场白,亦是对她上次那个吻的回应。不好让女同志尴尬。男人皮厚些,便是落了空也无所谓。手心里都是汗,方向盘被捏得黏嗒嗒的。车子停在她家楼下。她没有立刻下车。“谢谢你,”她道,“——那么关注我的朋友圈。还特意跑大老远接我。”他手指敲打着方向盘,嘴上客气:“我是无业游民,整天刷手机。你懂的。”她解开安全带,看他,“要不要上来坐坐?”他一怔,“——不怕我做坏事?”说完便想抽自己耳光。又是嘴欠得没名堂,永远分不清场合与时机。她道:“我家没现金,不怕。”他道:“别的值钱的也一样。”她道:“我家装了好几个摄像头。还有一键报警,直接连110。警察三分钟上门。”他一怔,忽然意识到她其实也在说傻话。愈是局促,愈要开玩笑,便容易有这样的效果。他再次整理思路,把这晚前后情形想了一遍,试图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已是来不及了。“再见,路上小心。”她说完,下了车。站定,微笑着朝他挥手。他只好也挥手,手臂幅度大得像个招财猫。半晌才启动车子。连这告别仪式也与平常不同。用力过猛,隆重得都有些滑稽了。展翔自己也没想到面对顾清俞的主动,他已经习惯性的不相信了,这么多年面对她开玩笑已经习惯了,结果机会真的在眼前却一次次错失了。回到家后的顾清俞其实也有些松了一口气。那个朋友圈是她故意发给展翔看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彼此留一个余地,而且她面对初恋的失去,自己的年华不再,身边还有展翔,想想有些妥投了。她让他“上去坐坐”,他却同她贫嘴。那瞬她竟是舒了口气。答应不答应,都有了余地。她亦同他说笑。说着说着,便扯远了。她知道,他也知道。仿佛一根橡皮筋,扯得太紧,久而久之便松了,没劲了。说矫枉过正不对,但至少也是没把握住分寸。世上的事,差之毫厘,便完全是两层意思了。遗憾也有,隐隐地,竟又觉得安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似的。真正是那个答数为零的算式了,往回看,你来我往热闹得很,仿佛乐在其中,也不知在忙些什么。终究是白辛苦一场。明明两人都心知肚明,不知为何最后结果总是差强人意,不过顾清俞却觉得这样也好,始终没有把话说绝,来日方长,以后还有机会。可惜展翔却早就习惯了顾清俞的拒绝,突如其来的接受和暗示让展翔也越来越看不清顾清俞,面对自己一次次的失误,展翔也越来越看不清自己了。没想到在爱情这条路,我们总是一直算计,一直坚持,最后结果却如此意外,顾清俞等了施源二十多年,最后发现并不适合,而展翔追求了顾清俞十多年,最后却发现自己退缩了。爱情就是如此奇妙,缘分也总是让人捉摸不透,顾清俞错了初恋,也错过了展翔,这两人都不适合她,最后她的妥协不过是对生活的无奈,对感情的失望罢了。其实看完了原著后,我对外地媳妇冯晓琴不是很同情,虽然她这一生也是坎坷不容易,但是她始终都是在利用她的每一个男人,对她来说也没什么感情,不过是她立足这个城市的垫脚石。但是我非常同情顾清俞,作为女人,她这一生能够拥有一个自己爱的男人,和爱自己的男人,是非常幸运的。更加幸运的是她有足够的底气和自信等到她心中所爱的那个男人,而且他们结婚了。她身为女人这一生何其幸运,等待了二十多年的爱人能够重逢,而身边还有展翔追求了她十多年,对她初心不改,她这一生拥有过她爱的人,也拥有过爱她的人。她最幸运的地方是这两个人她都曾经拥有过,最可怜的地方也是这两个人都只是曾经拥有过。最后这两个人却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拥有她,如果曾经没有过,也没有后来的痛苦,顾清俞的幸运来源她的曾经拥有,但是她最后的不幸也是她的曾经拥有。因为巨大的幸运,一旦失去变成曾经后,那种孤独和失望才最伤人心。小说对顾清俞的结局没有点明,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想象,不过现实中我还是希望顾清俞能够有一个好的归宿。
人在司文曹,刚刚下班。冯膺在我看来是个很复杂、很多面的人。在对曹魏的谍战中,他其实是把自己放在一个“棋子”的位置上;而在面对陈恭、荀诩以及司闻曹内部人员时,他又是一个“弈棋人”的身份。作为蜀汉的情报工作者,他和他的上司杨仪一样,追随的是诸葛亮的意志。作为司闻曹的一把手,他的职责是在情报战中为蜀汉开出一条生路,他最关心和最在意的自然是司闻曹的安全和未来,他不能让这个打击曹魏的武器失去作用。所以他在得知陈恭可能叛变后,给前往曹魏的荀诩下了如果陈恭叛变就地“锄奸”的命令,消除司里的安全隐患;他也会为了司里的稳定,一直强调让荀诩赶紧结案;更会在知晓阴辑出问题时,衡量过利弊而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身处这样高的位置,肩负这样重大的使命,必然是异于常人的。但你以为他冷血无情时,你又会发现他其实是暗藏着人情味儿的。他派荀诩去锄奸,是因为他相信“白帝”陈恭没有叛变,他了解陈恭跟荀诩的关系,所以他知道只有派荀诩去,陈恭才有活命的机会。他不忍心看到自己的伙伴,最终落到客死他乡的结局。街亭案之后,他虽然嘴上说着让荀诩赶紧结案,但实际是从来没有阻止过,因为对荀诩是有爱才之心的,他了解荀诩的脾气秉性,和荀诩是一种亦师亦友亦父的感情。冯膺的一生可以说都在为了“兴复汉室”而努力,为了这个目标,甚至做了一些并不是很光彩的事情,但是他不在意背负骂名,也不在意别人的看法。给大家小小地剧透一下,冯膺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甚至已经做好坦然赴死的准备。总之,冯膺是一个内心非常复杂的人物,能与他相遇同行,我觉得很幸运。《风起陇西》是一部值得静下心来细细观看的剧,相信也是值得大家二刷甚至三刷的剧,希望大家能够感受到我们的诚意,感受到这些角色的生命力,以及乱世情谊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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